北京电视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收到李铁的上诉书
2024-12-24
2024年12月13日,李铁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今天是李铁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据北京电视台消息,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收到李铁的上诉书。
刑事案件的上诉期一般为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案公开宣判,李铁被以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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