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确认球员参与操纵比赛,一般从金钱兑现等角度锁定
在谈到中国足坛“假赌黑”乱象时,媒体人姬宇阳表示,一般是从三个角度去锁定一位球员是否参与操纵比赛获取非法利益。
中国足协在9月10日公布了一批“禁足”名单,其中43人的处罚期为终身、17人的处罚期为5年。名单发出后,包括孙准浩、埃沃洛、汪嵩、芦宁在内的多名涉事球员均否认参与假球。
姬宇阳在个人微博写道:
10多年前那次足球扫黑,印象中几个比较著名的假球案,如果要确认一个球员参与操纵比赛获取非法利益,一般是从三个角度去锁定。
首先,要有事先私下约定、要求和沟通。
其次,以本队不获胜为约定目标。
第三,要有金钱也就是收益兑现。
这一次中国足球扫黑,大多数具体案情目前还没有看到权威媒体披露。
但是从几位被处罚球员这两天发布的声明来看,如果他们在声明中写出来的确实就是事情完整真相,那么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对于操纵比赛非法获利的部分判断标准,已经发生变化,比如刚才说到的第二条,以本队不获胜为约定目标这一条。
当然,现在我们看到的只是几位球员的说法,在几位球员的说法已经出现在社交媒体后,不知道是否能看到来自权威部门关于处罚的解读和回复?
另外,昨天下午的孙准浩发布会,至少有两个信息,也是各位可以从中得出的。
第一,真正这次被查实有问题的比赛,可能并不是现在外面风传的某些比赛 。
第二,赛会制没有现场观众且关注度降低的几个赛季里,也是一些球员通过个人行为操纵比赛比较严重的阶段。而这背后,多与“赌”有关。